学校各有关单位:
现将“第四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奖的对象和范围
国内外学者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 (以出版物上标示的日期为准) 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关于澳门的人文社会科学的著述 (包括专著、科普著作、论文、研究报告、译作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等) 均可参评,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著述不能参评。
二、评奖学科分类
本次评奖的学科分四个组别:经济管理、政治法律新闻社会学、历史哲学文学、语言教育艺术。
三、奖项设置
1、奖项分著作和论文两大类。
2、每一种类别(著作类、论文类)中申报著述(成果)上限两份 (合著成果以第一作者计入申报上限)。
3、每类设一等奖4项、二等奖4项、三等奖8项及优异奖12项。
上述奖项设置的比例可视申报情况再作调整,必要时可从缺处理。
四、奖励标准
获奖者可获奖励证书壹份及相应奖金:
1、著作类:一等奖每项50,000元(澳门币,下同)
二等奖每项30,000元
三等奖每项15,000元
优异奖每项10,000元
2、论文类:一等奖每项25,000元
二等奖每项15,000元
三等奖每项8,000元
优异奖每项5,000元
五、申报办法
1、申报人填写《第四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》(附件2)于4月24日前发至yczhuo@stu.edu.cn做形式审核
2、4月28日前提交申报表A4纸打印、一式六份 (含原件一份),并提交著述(成果)样本四份 (含原件一份)至科研处。
联系人:黄玉梅 卓燕淳
联系电话:0754-86502563
附件1:第四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章程.doc
附件2:第四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.pdf